調升西醫基層診所專科醫師診治未滿四歲兒童第一段門診診察費之加成率
全聯會3月26日函文轉知「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業經衛生福利部於113年3月21日修正發布,自113年4月1日生效,說明如下: 本次主要依據本年度醫療給付費用總額決定事項,新增給付項目五項及修正支付規範二項、調升西醫基層診所專科醫師診治未滿四歲兒童第一段門診診察費之加成率,以及牙醫放寬「高齡患者根管治療難症處理」加成計算之年齡等。要點如下: 一、西醫基本診療(第二部第一章): (一)修正通則十二(三),調升西醫基層院所診治未滿四歲兒童第一段門 診診察費專科醫師加成至百分之十三,並配合修正附表2.1.4、附表 2.1.5及附表2.1.7(第一節門診診察費)。 (二)「提升基層護理人員照護品質加計」(編號00246C)項目改以「全民 健康保險提升基層護理人員照護品質獎勵方案」支付,爰予刪除。 二、西醫特定診療(第二部第二章): (一)新增診療項目:新增「心內超音波」(編號18047B,8,385點)、「磁 振造影使用Primovist造影劑加計」(編號33146B,5,686點)、「大 腸息肉切除術-四顆至九顆」(編號49032C,3,304點)、「大腸息肉 切除術-十顆以上」(編號49033C,6,304點)及「神經調控通氣輔助 呼吸治療及橫膈膜電位訊號監測(一天)」(編號57032B,3,712點) 等五項;並配合前開新增項目,刪除「大腸鏡息肉切除術」(編號 49014C),及修正診療項目名稱或支付規範共七項(第一節檢查、第 二節放射線診療及第六節治療處置)。 (二)修正支付規範:「經皮椎體成形術(第一節)」(編號33126B)及 「經直腸大腸息肉切除術」(編號74207C),增列申報規定、適應症 或施行人員資格(第二節放射線診療及第七節手術)。 三、牙醫(第三部):修正通則五「高齡患者根管治療難症處理」加計之年齡 認定,由七十歲以上放寬至六十五歲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