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理監事聯席會議
壹、主席王博正理事長報告:(略) 會中李茂盛常務理事建議3月31日於臺中榮民總醫院舉辦「健康台灣論壇」中區場次,本會應提出醫療政策建言。彙整各與會人員意見,針對(1)因應基層護理人力需求,應比照醫院編列更多預算。(2)醫師調劑權應有限度的放寬。(3)穩定健保點值。(4)支付標準及審查機制的一致性、合理性。(5)健保總額制度下醫界權益。(6)次世代HIS平臺等相關議題做成書面資料。(註:書面資料已完成並於3月31當日提交主辦單位-健康台灣推動聯盟) 貳、討論提案 提案單位:理事會 一、案由:請審查2024年1、2月份經費收支。 決議:照案通過。 提案單位:理事會 二、案由:請研討本會2024年高爾夫球錦標賽競賽規程。 決議:照案通過(日期:6月2日/地點:臺中國際高爾夫球場)。 提案單位:理事會 三、案由:請本會立法委員顧問增聘案。 決議:增聘立法委員廖偉翔、黃健豪、羅廷瑋、顏寬恒等四名,擔任本會顧問。 提案單位:本會會員互助金管理委員會 四、案由:調整繳交費用並修正「社團法人臺中市醫師公會會員互助金管理委員會」組織辦法條文請討論案。 決議:照案通過,並自即日起適用。修正後委員會組織辦法第五條第2項a.如下: 2.互助金來源: a.參加會員每人每年繳交新台幣參仟元整(起訖年月自9月1日至隔年8月31日止),若中途加入者,則按月計費(每月$250)。但參加會員自加入後未曾有互助金補償給付且該年度已連續加入滿5年以上者,其費用調整為每年繳交新台幣貳仟元整,連續加入10年以上者其費用調整為每年繳交新台幣壹仟元整,連續加入15年以上者其費用調整為每年繳交新台幣伍佰元整,連續加入20年以上者其費用優免,符合上述資格之會員,若年度中斷則不適用此優惠,中途加入仍按月計費(每月$250)。 但若曾申請補償金額低於5萬元(含)且再連續加入5年以上者,其費用調整為每年繳交新台幣貳仟元整;若補償金額5萬以上10萬元以下(含)且再連續加入10年以上者,其費用調整為每年繳交新台幣貳仟元,補償金額以累計計算,超過10萬元以上不再享有費用優惠。 提案單位: 康樂活動委員會 五、案由:研議本會全國性各類球賽代表隊補助辦法,提請討論。 決議:照案通過,修正後全國性各類球賽代表隊補助金額不變,增加備註如下: (1)代表隊補助依照各球類競賽規程「團體組」最高報名人數為上限,且確實在團體賽程中到場參加。 (2)團體組「同組別」僅補助1隊,第2代表隊,需獲全國賽前4名(含),賽後依上列辦法補助。 (3)若團體代表隊因參加2天賽程且有住宿事實,補助住宿費每人定額2000元,由召集人或社長認定、統計,事後再予以補助。 (4)高爾夫球賽備交通車。 提案單位:本會韶音合唱團 六、案由:本會韶音合唱團擬舉辦藝文聯誼活動,擬申請補助案。 決議: (1)依據本會所屬社團補助原則第六點,通過補助該社團活動新臺幣貳萬元整。 (2)活動名稱:【醫聲響起】聯誼音樂會/ 自由入場 演出日期:2024年6月23日14:00 演出地點:臺中教育大學寶成演藝廳 (3)於會訊轉知活動訊息另請該社團邀請弱勢團體免費聆聽,將活動與公益結合,有助提升醫界形象。 提案者:施英富監事 附議者:蔡景星常務監事/林煥洲理事 七、案由:鑑於注射COVID-19疫苗接種受害申請救濟,在相關單位已審查快3年,進度緩慢,希望公會予以協助。 決議:建議相關單位。 提案單位:理事會 八、案由:本月份入會會員審核案。 決議:照案通過,現有會員5,027名。 參、臨時動議: 提案者 :林銘達監事 附議者:林煥洲理事 一、案由:新開業診所申請設立,理事長會談後,建議依科別轉由本會基層分科委員會各科召集人聯繫輔導,讓診所能更清楚健保審查及分科相關規定。 決議:照案通過。 肆、散會:14時23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