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ICHUNG MEDICAL ASSOCIATION・SUSTAINABILITY

ESG 永續

守護健康 ・ 永續醫療 ・ 誠信治理

E 環境S 社會G 治理

台中市醫師公會自 115 年起推動環境(E)、社會(S)、治理(G)永續發展,設置「ESG 永續發展推動小組」,並訂定永續發展承諾書、誠信經營聲明、利益迴避政策及個人資料保護政策,作為會務推動與對外服務之依循。本專頁公開本會永續治理文件及年度 ESG 治理報告,歡迎會員與各界參閱。

ESG 永續發展推動小組成立會議合照

115 年 8 月 6 日 ESG 永續發展推動小組成立會議

4 份

永續治理文件

8/6

推動小組成立

8/13

理事長核定生效

每年

10 月發布 ESG 報告



年度 ESG 治理報告

台中市醫師公會 115 年度 ESG 治理報告

報告期間:114 年 9 月 1 日至 115 年 9 月 30 日|參考 GRI 準則編製|115 年 10 月 20 日發布

本報告為本會首本 ESG 治理報告,揭露永續治理架構、行政無紙化與輔導會員診所低碳認證、社區健康促進與醫師繼續教育等成果,並誠實呈現未達目標項目與改善計畫。

145 家

輔導會員診所申請低碳認證

100%

系統內公文線上簽核率

3,267

社區篩檢及預防服務人次

113 場

社區健康促進活動

GOVERNANCE DOCUMENTS

永續治理文件

 

01

永續發展承諾書

環境、社會、治理三大面向的長期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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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誠信經營聲明

禁止不當利益,落實公平透明的行為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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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利益迴避政策

決策涉及自身利益時的揭露與迴避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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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個人資料保護政策

會員與民眾個資的蒐集、利用與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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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CUMENT 01

台中市醫師公會永續發展承諾書

(對應 GRI 2-22 永續發展策略聲明)

台中市醫師公會(以下簡稱本會)秉持「守護民眾健康、促進社會永續」之核心使命,正式承諾將環境永續(Environmental)、社會責任(Social)與治理誠信(Governance)納入本會長期發展策略。本會謹以理事長之名,向全體會員、合作機構及社會大眾承諾如下:

壹、環境永續承諾

一、積極響應臺中市政府衛生局「醫療機構低碳認證」政策,輔導本會會員診所通過認證。

二、推動會員診所於能源、水資源、廢棄物管理等面向落實減量。

三、支持本會全體會員朝「綠色醫療」轉型,逐步實現淨零醫療願景。

貳、社會責任承諾

一、深化社區健康促進,包含成人健檢、癌症篩檢、衛教活動及公益醫療服務。

二、透過學術演講會、教育訓練及數位化課程,持續提升會員專業素養。

三、關懷弱勢族群醫療可近性,支持偏鄉、長照與弱勢團體醫療服務。

參、治理誠信承諾

一、遵循本會章程、相關法令及專業倫理規範,落實利益迴避與資訊透明。

二、建立利害關係人溝通機制,回應會員診所、病人、社區及主管機關之關切。

三、每年度發布永續報告書,公開揭露本會 ESG 推動成果。

本承諾書經理事長核定後生效:中華民國 115 年 8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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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CUMENT 02

台中市醫師公會誠信經營聲明

(對應 GRI 205 反貪腐、GRI 2-23 政策承諾)

壹、誠信原則

本會全體幹部、工作人員及委辦人員,於執行公務、對外交涉、採購決策及會員服務中,應秉持誠實信用原則,遵循醫師專業倫理及相關法令規範。

貳、禁止行為

一、禁止收受或提供任何足以影響公務判斷之不當利益,包含現金、禮金、有價證券、儲值卡、高價餐宴(單次超過每人 1,500 元)、招待旅遊、住宿及娛樂活動。

二、禁止利用職務之便為特定廠商、機構或個人謀取不當利益。

三、禁止洩漏因職務所知悉之會員、病人及合作機構之機密資訊。

參、允許之交際與申報

一、公務性簡便餐宴(每人 1,500 元以內)及市價 500 元以下之宣傳品、紀念品,不在禁止之列。

二、收受前項物品或無法退還之餽贈,應於 3 個工作日內向本會申報登記,必要時轉為公用。

肆、利益迴避

本會幹部若涉及個人、配偶、二親等內親屬之利害關係,應主動揭露並迴避相關決策(程序依「利益迴避政策」辦理)。

伍、申訴管道與檢舉保護

一、任何會員、病人或社會大眾得透過官方 LINE(@vjy7172o)或書面郵寄本會,申訴違反本聲明之行為。

二、本會對檢舉人身分保密,並保障其不受不利對待;經查證屬實者,依情節輕重處理並得公告週知。

陸、檢視

本聲明每年檢視一次,並依實際需要修訂。

本聲明經理事長核定後生效:中華民國 115 年 8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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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CUMENT 03

台中市醫師公會利益迴避政策

(對應 GRI 2-15 利益衝突)

第一條 目的

為落實本會治理誠信、避免利益衝突,特訂定本政策。

第二條 適用對象

本會理事長、常務理事、理事、監事、會務人員、委辦顧問及各委員會(含 ESG 推動小組)成員均適用之。

第三條 應揭露事項

一、本人、配偶、二親等內親屬持股或任職之廠商與本會有商業往來時。

二、本人或前述親屬與本會決議事項有直接或間接經濟利益時。

三、其他可能影響公正決策之個人利害關係(含受本會委任並支領費用者,就其委任事項)。

第四條 迴避程序

一、揭露後,於相關議案討論及表決時應主動迴避,不參與討論、表決及決策。

二、迴避情形應載明於會議紀錄,作為治理透明證明。

第五條 違反處理

違反本政策情節重大者,依本會章程及相關規範處理,並得公告週知。

本政策經理事長核定後生效:中華民國 115 年 8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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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CUMENT 04

台中市醫師公會個人資料保護政策

(對外公告版,對應 GRI 418 顧客隱私)

一、政策聲明

台中市醫師公會(以下簡稱本會)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規範,致力於保護會員、合作夥伴及社會大眾之個人資料安全。本政策說明本會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之基本原則。

二、蒐集之個人資料與利用目的

一、會員入會、變更、退會:姓名、身分證字號、聯絡方式、專科別、執業地點——用於會籍管理與會務服務。

二、學術演講會與教育訓練報名:姓名、專科別、聯絡方式——用於課程管理與繼續教育積分申報。

三、ESG 推動事務:診所名稱、負責醫師、水電費資料、活動照片——用於低碳認證輔導與永續報告書(統計均去識別化)。

四、官方 LINE 互動:LINE 帳號與對話紀錄——用於會員服務與訊息通知。

三、當事人權利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 3 條,當事人得向本會請求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補充更正、停止蒐集處理利用及刪除。行使方式:官方 LINE(@vjy7172o)或書面郵寄本會,本會於 15 個工作日內回應。

四、資料保存與安全

一、會員資料於會籍終止後保存 5 年,屆期依法銷毀或匿名化;訓練報名資料保存 2 年;ESG 執行資料於報告書發布後保存 3 年。

二、本會採存取權限分級、電子檔加密、實體文件上鎖及定期資安教育等措施保障個資安全,並建立個資事件應變流程(斷網、通報、保全、評估、通知、檢討)。

五、政策修訂

本政策每年檢視一次,修訂後公告於本會官網及官方 LINE。

本政策經理事長核定後施行:中華民國 115 年 8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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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STAINABILITY REPORT

年度 ESG 治理報告

 

115 年度 ESG 治理報告

報告期間:114 年 9 月 1 日至 115 年 9 月 30 日

下載報告書(PDF)・115 年 10 月 20 日發布

年度 ESG 作業週期圖

年度 ESG 作業週期:每年 10 月 1 日至翌年 9 月 30 日

聯絡窗口:台中市醫師公會 電話 04-2320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