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簽章 | 本案件可利用下列之一的方式登入申辦: 會員登入 、 自然人憑證 、 醫事憑證(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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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費用 | 1500 元 |
承辦單位 | 衛生福利部醫事司 (11558 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488號) |
處理期限 | 5 日曆天(不含補件時間) 如遇連續假日3日以上,得以延長3日 |
申辦程序 | 一、線上申辦: 1. 具備衛生福利部人民申請案件線上申辦系統會員資格。 2. 線上填寫申辦表件(包含申請人基本資料、證書核發單位、核發日期、證書類別、證書字號、換補發原因)如為換領者須將醫事人員證書正本寄回衛生福利部醫事司。 3. 繳費。 4. 完成申辦。 二、親自辦理或他人代辦者: 1. 現場填寫相關資料與檢附相關資料。 2. 繳費。 3. 完成申辦。 三、郵寄辦理者: 1. 填寫及檢附相關資料。 2. 繳費。 3. 寄件。 |
應備證件 | ※ 醫事人員證書改註(變更姓名、生日等基本資料)者,請另點選【醫事人員證書改註】申請 一、線上申辦: 1. 線上填寫「醫事人員證書補換領申請書」。 2. 換領者需另將證書正本送至本部。 3. 證書規費1,500元。 二、親自辦理或他人代辦者: 1. 現場填寫「醫事人員證書補換領申請書」。 2. 補領者填寫具結書/換領者檢附原發證書證本。 3. 證書規費1,500元。 4. 檢附身分證及印章。 ※ 代辦者需填寫委託書,並檢附身分證及印章 三、郵寄辦理者: 1. 填寫醫事人員證書補換領申請書。 2. 補領者填寫具結書/換領者檢附原發證書證本。 3. 證書規費1,500元。 |
繳費方式 |
一、信用卡:證書規費為1,500元。 |
衛生福利部醫事人員證書櫃台 | 服務地址:115204台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488號 服務電話:(02)8590-6133、(02)8590-6134 服務時間:AM09:00-12:00,PM13:30-16:30 |
公告事項 | 衛生福利部公告事項 因配合內政部更換新式居留統一證號,洽本部辦理醫事人員證書改註或換發者,自即日起依公告事項辦理。 一、以醫事人員證書改註方式辦理時,請備齊原發之醫事人員證書正本、已更新之居留證影本及醫事人員證書之改註申請書(免附考試院核發之考試及格證書),以郵寄、親送或委託他人洽本部辦理。 二、因醫事人員證書護貝或破(污)損等情形,需辦理換發時(不包括遺失補發),請備齊原發之醫事人員證書正本、已更新之居留證影本及醫事人員證書補換領申請書(免附考試院核發之考試及格證書),自即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以本部收到申請日為準),免繳費(每人以一次為限),以郵寄、親送或委託他人洽本部辦理。 公告下載:衛生福利部 衛部醫字第1101663066號 公告.pdf 考試院證書服務系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