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照專區-執業執照到期更新通知
1. 每六年接受繼續教育之課程。
2. 繼續教育積分數可至「繼續教育學分查詢方式」(點擊文字即可前往)依照步驟自行查詢。
3. 執業執照更新應於更新日期屆滿前六個月內向衛生局申請辦理完成。
4. 另因應多數會員更新日期皆為116年4月22日,為方便會員辦理本次執照更新,請於期限內備妥相關資料,由公會代收代寄至衛生局,特此通知。
☆請先檢視您的執業執照及繼續教育積分☆
若醫師您的執業執照應更新日期為116/4/22 且 積分已達換照標準,115年10月23日起就可以辦理執業執業更新手續。
(若非此日期之會員請依照自身執照應更新日於日期前六個月內辦理更新)
※ 於醫院執業之醫師請洽貴院人事室辦理
☆【執業執照應更新日期為116年4月22日,請準備資料】☆
1. 一吋大頭照片2張(3個月內)
2. 有效期間內之專科證書影本(不具專科醫師資格者免附)
3. 原執業執照正本
4. 執照規費300元
5. 醫事人員執業執照登錄/註銷/及各項變更申請書(點擊文字或至下方相關檔案下載)→填妥申請書後至公會核章
6. 工本費30元(亦可自備回郵信封並貼足28元掛號郵資則免收)
【相關檔案】
醫事人員執業執照登錄/註銷/及各項變更申請書
若醫師您的執業執照應更新日期為116/4/22 且 積分已達換照標準,115年10月23日起就可以辦理執業執業更新手續。
(若非此日期之會員請依照自身執照應更新日於日期前六個月內辦理更新)
※ 於醫院執業之醫師請洽貴院人事室辦理
☆【執業執照應更新日期為116年4月22日,請準備資料】☆
1. 一吋大頭照片2張(3個月內)
2. 有效期間內之專科證書影本(不具專科醫師資格者免附)
3. 原執業執照正本
4. 執照規費300元
5. 醫事人員執業執照登錄/註銷/及各項變更申請書(點擊文字或至下方相關檔案下載)→填妥申請書後至公會核章
6. 工本費30元(亦可自備回郵信封並貼足28元掛號郵資則免收)
【相關檔案】
醫事人員執業執照登錄/註銷/及各項變更申請書
【申請辦理流程】備齊及填妥相關資料並由公會核章後代收代寄或自行送至衛生局(臺中市豐原區)辦理執照換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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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公會代收代寄至臺中市政府衛生局→新執業執照由臺中市政府衛生局寄至回郵信封上填寫之地址
※預計代收送件至116/4/9,請注意時間
自行前往臺中市政府衛生局辦理
※申請書若未經過公會核章,衛生局則無法受理
◎ 社團法人臺中市醫師公會:西區公益路367號4F-1(☏23202009)
◎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豐原區中興路136號2F醫事管理科-王姿方(☏22289111#7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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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
第7條:醫事人員辦理執業執照更新,應於其執業執照到期日前六個月內,向原發執業執照機關申請換領執業執照。
第13條:醫事人員執業,應接受專業課程、品質、倫理、相關法規(其中應包括感染管制及性別議題)課程之繼續教育,每六年應完成前項繼續教育課程之積分數達120點(專科證書可抵108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