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歇業及退會            
 負責醫師辦理歇業及退會(遷往其他縣市) 
【各式證件請以A4紙張影印】
【準備資料】
1. 印章(診所大、小章)
2. 醫師證書正本、正反面影本
3. 執業執照正本
4. 開業執照正本
5.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小 提 醒】
★診所市招拆除、病歷室淨空、儀器移除
★公會會費繳清
★管制藥品結存註銷(結存報至衛生局,登記證辦理繳銷)


【填 寫 表 單】網站下載表格處下載或現場索取)
1. 醫療(事)機構開(歇)業暨各項變更申請書-勾選歇業
2. 退會申請書---如不須退會者免填
3.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辦理醫療(事)機構開、歇業、異動履勘表
4.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診所申請歇業、遷移現場稽查報告表
5. 個資使用同意書


申請歇業流程
至醫師公會索取相關歇業資料或至公會網站「執照異動」區下載(http://tcmed.org.tw)
-->於預定歇業日3-5天前填妥備齊上述所需文件至醫師公會送件核章,再傳真【醫療機構開、歇業、異動會勘表與相關建物資料】至衛生局醫事管理科約定會勘時間;FAX:25155449,TEL:22289111
-->衛生局稽查員依照約定時間至診所,現場勘查確認皆無問題後,當天併送歇業申請文件至衛生局
-->約5個工作天後行文給負責醫師

歇業註銷日期為現場勘查無誤之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