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14-16【拜訪沖繩縣-深厚友誼互相借鏡】
深厚友誼相互借鏡  拜訪沖繩縣醫師會醫療事故及糾紛對策經驗分享

文 / 陳萬得 臺中市醫師公會常務監事

       臺中市醫師公會與日本沖繩縣醫師會於2004年2 月正式締結為姐妹會, 到今年(2014)已經有十年了,雙方在既有良好的基礎上互訪,已建立深厚友誼。



兩會討論醫療事故等議題

       每次互訪中,都設定一個議題討論,分享經驗,這次由羅倫檭理事長率領理監事及眷屬一行近四十人於11月14日浩浩蕩蕩出發,除了例行拜訪一些景點外(其實沖繩面積小,大家也來訪多次,該拜訪的景點也差不多了),倒是重點放在雙方一起討論有關醫療事故及醫療糾紛處理的議題,則別具意義。
所謂醫療事故、醫療疏失,臺灣跟日本的認知並沒有不同,廣泛而言就是醫療人員對病患提供醫療服務時出現不當或怠忽醫療行為,過失而造成病患生命,健康損害(負面結果);而醫療疏失則為上述醫療事故之中,法律責任歸屬於醫療院所或醫師等醫療從業人員之釐清以及對於伴造成侵害之案例而言。

日本醫療訴訟婦產科最多

       在簡報中,沖繩縣醫師會分別提供日本醫師會,最高法院醫事審議委員會有關醫療訴訴訟案件數及各診療科別件數與比例,以及相關醫療糾紛處理的結果分析資料,可說是相當豐富。根據資料分析,這些受理案件中以婦產科,內科,骨科,眼科及外科最常見,分別占28.9%,28.4%, 24.2% ,10.4%及7.9%; 而臺中市醫師公會與衛生局統計自2009年至2013年受理調解案件325件中,分別為內科16%,外科12.6%,骨科11%,整形外科10.7%,急診醫學科9.8%,婦產科9.2%,眼科6.7%,神經外科5.5%及神經內科1.8% ,與日本的統計資料相差不遠,特別是那所謂五大皆空的科別就占了四科(內外婦急診)。

臺中ADR機制提供日方參考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他們醫療糾紛處理的流程(附圖)及日本醫師會醫師賠償責任險,其中賠隨醫療行為而衍生的自我決定權,期待權等權利償責任審查會的建構,保險賠償金給付上限等規範都值得我們借鏡。而其實臺中地方法院陳學德法官於2014年9月21日第二屆臺中醫法論壇論文報告提及臺中地院醫療糾紛處理試辦制度省思,自2012年9月起針對醫療糾紛處理先以訴訟外解決紛爭機制(AlternativeDispute Resolution,簡稱ADR)之醫療調解制度得到相當好的結果包括調解成立達50%以上,使用醫療諮詢、醫療鑑定比例亦高達50~60%,而醫療鑑定報告也從醫審會過去平均十個月減為二個月內送回,初步已收到採取ADR解決醫療紛爭及縮短醫療訴訟時間的功能,這些寶貴經驗應該也可以提供他們參考價值。

理性面對減少醫病紛爭

       醫療事故及醫療紛爭是不可避免的課題,如何改善醫病關係,減少紛爭,以及如何解決紛爭,或許各國國情文化不同,解決方法也許有別但減少醫療訴訟時間,如何建構醫療救濟機制,醫療責任保險制,醫療過失補償機制等一直都是醫病雙方關END注的議題,有賴大家理性面對解決,也是文明社會的價值象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