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號 | 公告內容 |
| 1 | 衛生局05月04日來函 轉知有關沐亨國際股份有限公司製售之「海豚醫用口罩(未滅菌)(衛部醫器製壹字第009101號、製造日期:2025.11.3」醫療器材,外包裝標示與規定不符 案係澎湖縣政府衛生局於115年4月10日至國防部福利事業管理處澎湖福利分站(馬公市前寮里90號B1樓)查獲旨揭產品外盒未依核准品名「沐慷醫療口罩(未滅菌)」刊載,及未標示「效能、用途或適應症」及「批號或序號」,涉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規定。 基於民眾健康安全,倘有陳列販售旨揭醫療器材,應配合旨揭公司回收作業,以維護民眾安全及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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