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年代
臺中市醫師公會沿革
 
九十年代
民國90年1月19日環保署主辦「臺中市醫療廢棄物清除、處理座談會」,以本市醫療廢棄物處理經驗為範例供全國參考。
民國90年3月全聯會吳運東理事長榮獲遴聘為無任所大使。
民國90年4月24日陳水扁總統接見全聯會吳運東理事長,期勉共同推動台灣加入WHO。
民國90年5月本會蔡文仁理事長率鐘坤井陳萬得、林恒立、李孟智等醫師暨葉文娜總幹事前往日內瓦,推動台灣加入WHO。
民國90年5月20日吳運東醫師蟬聯全聯會第六屆理事長。
民國90年7月1日起實施西醫基層總額支付制度,本會蔡文仁理事長任第一屆中區委員會主委。
民國90年8月5日本會承辦全國醫師盃高爾夫球錦標賽,約有160多位選手參加。
民國90年8月桃芝風災肆虐,本會啟動巡迴醫療至南投災區救援十多日。
民國90年10月宋瑞樓醫師榮獲第一屆總統科學獎。
民國90年11月10日全聯會主辦第22屆亞洲暨大洋洲醫師聯盟大會,吳運東理事長接任聯盟會長。
民國90年12月1日胡志強先生當選臺中市長。
民國91年1月16日醫師法重新修法公布,內容新增醫師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醫師懲戒委員會的設立。
民國91年1月24日本會與臺中市急難搜救協會成立「中部災難醫療民間救護隊」,隊長為鐘坤井醫師。
民國91年4月8日王金明醫師就任本會第二十屆理事長,任期三年。常務理事吳天成、周思源、蔡文仁、羅倫檭、林榮一、高大成。理事沈瑞隆、張吉隆、陳厚全、張淳堆、李正淳、黃建仁、陳萬得、周明智、林慶燿、林恒立、陳文侯、賴朝坤、張評造、簡伯毅,常務監事林義龍,監事李茂盛、施英富、吳三源、王博正、黃文豊、丁鴻志。
民國91年5月本會鐘坤井、林恒立、徐宇瓊等醫師前往日內瓦推動台灣加入WHO。
民國91年7月1日起醫院總額支付制度上路。
民國91年9月本會承辦全國醫師盃〝台灣之美〞攝影比賽。
民國91年10月9日衛生署發布〝醫師懲戒辦法〞。
民國91年11月19日廢止「台灣省乙種醫師執業辦法」。
民國92年2月25日衛生署發布「臺灣地區醫事人員進入大陸地區執業許可辦法」。
民國92年3月1日衛生署推出「全民健康保險家庭醫師整合性照護制度」試辦計劃。
民國92年3月30日陳文侯理事於本會會員代表大會上提出成立「SARS因應小組」並擔任執行長,本會積極印製大型海報與衛教單張寄送各機關、學校、社區及提供民眾索取,也密切通知會員疫情訊息及為會員舉辦防疫講習會。此外在醫用口罩嚴重缺貨之情況下,排除萬難為會員訂購口罩,理監事輪值接聽專線電話為民眾解答問題,王金明理事長與陳文侯理事每週出席市政府高層防疫會議提供醫療專業意見。因防疫成效卓著,本會、王金明理事長與陳文侯理事均獲市政府頒獎表揚。
民國92年4月SARS(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肆虐台灣,全國醫療院所同舟共濟,為國人健康及防疫工作奮力把關,不幸仍有林重威、林永祥兩位年輕醫師受染死亡。
民國92年4月23日衛生署公布「醫師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規定醫師每六年換照須檢附繼續教育180學分。
民國92年5月本會王金明理事長率會員鐘坤井、陳萬得、林恒立、李孟智、張啟中、林清助、唐秉輝等醫師至日內瓦參加WHO宣達團活動,七度叩關失敗。
民國92年5月配合全民量體溫運動,由醫師公會協助成立「177」SARS防疫諮詢專線。
民國92年5月臺中市政府成立〝醫師懲戒委員會〞。
民國93年起全面實施以IC卡就醫。
民國93年2月20日本會王金明理事長率本會理監事及顧問前往琉球與日本國沖繩縣醫師會締結姊妹會。
民國93年4月28日新版醫療法正式修正通過,醫療法人設立開始實施。
民國93年5月公告修正新版「麻醉同意書」格式。
民國93年5月本會鐘坤井、李孟智、陳萬得、林清助等醫師前往瑞士參加WHO宣達團活動。
民國93年6月舉辦「幸福王國-養生村」觀摩知性之旅,安排至林口長庚養生文化村與大甲永信松柏園參觀,深獲迴響。
民國93年6月15日立法委員謝明源服務處舉辦「健保慢性病患者領藥限制與便民問題」公聽會。
民國93年7月實施「全民健康保險家庭醫師整合性照護制度試辦計畫」。
民國93年7月公會參與「筏子溪生態保育行動聯盟」。
民國93年8月30日立法委員邱永仁國會辦公室舉辦「醫療糾紛處理法面面觀」。
民國93年10月3日劉天裕、呂秉正、呂泓、賴俊宏、張宏育、施火榮、劉俊欽、吳博倫等醫師參加由宜蘭縣承辦之全國醫師盃網球錦標賽,榮獲團體組季軍。
民國93年10月9日日本姊妹會兵庫縣醫師會ㄧ行28人於西村亮一會長帶領下至本會為期三天的訪問。
民國93年10月22日修正公告新版「手術同意書」。
民國93年10月22成立攝影社,第一屆社長為鐘坤井醫師。
民國93年11月7-15日財團法人醫策會辦理全國「病人安全週」活動。
民國93年11月26日日本姊妹會沖繩縣醫師會ㄧ行20人於稻富洋明會長率領下首度至本會拜訪。
民國94年1月26日分區選舉第二十一屆會員代表,順利選出代表173名。
民國94年3月健保十週年,全聯會吳南河理事長親至行政院遞送醫界建言書。
民國94年4月18日高大成醫師就任本會第二十一屆理事長,任期三年。常務理事林義龍、周思源、王丹江、林榮一、陳萬得、蔡文仁等。理事丁鴻志、沈瑞隆、陳厚全、黃建仁、李正淳、吳三源、陳正和、江榮山、陳國光、黃仁杰、夏德椿、林錦水、施英富、李茂盛。常務監事羅倫檭。監事張淳堆、陳文侯、徐國雄、簡聰池、賴朝坤、林恒立。
民國94年4月20日配合全聯會發起「顧民眾、救健保、廢總額」大遊行活動,由理事長高大成帶領下,參加會員及眷屬計710名。
民國94年5月健保局中區分局陳明哲經理上任。
民國94年5月本會鐘坤井、李孟智等醫師至瑞士參加WHO宣達團活動,第九度叩關失敗。
民國94年5月侯勝茂醫師任衛生署署長。
民國94年7月實施新制勞工退休金條例。
民國94年7月中央健保局實施「健保不給付指示用藥」政策。
民國94年7月IC卡第二階段登錄內容以預防接種及過敏藥物先行上路。
民國94年7月2日日本姊妹會沖繩縣醫師會稻富洋明會長率九州醫師會連合會八個醫師會會長曁事務局長與眷屬ㄧ行28人至本會拜訪。
民國94年8月21日馬寶健、李明輝、曾德祥、陳忠義、劉添裕、呂秉正等醫師,代表本會參加由彰化縣承辦之全國醫師盃高爾夫球錦標賽,榮獲團體組亞軍。
民國94年11月全聯會與衛生署共同簽署「生命倫理與醫療政策」白皮書,宣示捍衛全民健康福祉的決心。
民國94年11月11日與本會李明憲國會辦公室服務處共同舉辦「醫療暨健保政策」座談會。
民國94年11月19-23日高大成理事長率本會理監事及顧問前往日本拜訪姊妹會兵庫縣醫師會。
民國94年12月6日立法院三讀通過法醫師法。
民國95年1月3日立法院修正通過「菸酒稅法」,健康捐加倍徵收年增新台幣一百億稅金,百分之九十用於全民健康保險準備金。
民國95年3月28日本會舉辦「與署長有約座談會」。
民國95年5月本會羅倫檭、林恒立、張啟中、簡佳裕等醫師前往瑞士參加WHO宣達團活動,第十度叩關失敗。
民國95年6月中區基層總額實施「每月醫療費用申報日數上限」審查指標,診所月休四天。
民國95年6月參加由宜蘭縣承辦之醫師盃高爾夫球錦標賽,本會代表隊為陳忠義、馬寶健、曾梓展、曾德祥、陳敏龍、廖文鎮等,並榮獲團體組季軍。
民國95年6月本會理監事、及顧問一行18人於高大成理事長率領下前往日本拜訪姊妹會沖繩縣醫師會。
民國95年6月30日本會成立「臺中市醫師公會韶音合唱團」,由陳文侯監事擔任團長。
民國95年6月所得稅法第17條增訂列舉扣除額部分,全民健康保險之保險費不受金額限制。
民國95年7月健保局實施「93年至94年醫院總額及西醫基層總額部門點值追扣」作業,讓醫療院所營運陷入一陣混亂。
民國95年8月全聯會首度辦理醫療奉獻及特殊貢獻獎表揚。
民國95年8月全聯會及各縣市公會堅決反對「脊醫師法」之推動。
民國95年8月全聯會與衛生署發布台灣版「醫師及廠商間關係」守則,建立醫師與廠商良好合作關係。
民國95年8月本會分別假全國與通豪大飯店,分區舉辦臨時會員大會,表達對健保制度不合理的抗議。
民國95年9月全聯會強立遊說公共衛生支出之相關費用應由衛生署編列預算支應。而非由健保費支應。
民國95年9月首度由本會主辦北、中區八縣市醫師公會理事長聯誼會。
民國95年10月本會邀請黃清濱、蔡振修、劉清彬等律師主講有關全民健保之爭議與追繳溢付款之法律問題。
民國95年10月日本國姊妹會兵庫縣醫師會於會長西村亮一帶隊下來台訪問。
民國95年11月「全民健康保險法第72條規定違法案件函送偵辦注意事項」生效。
民國95年11月全聯會協助會員點值追扣案件提出行政救濟,本會亦委託建業法律事務所集體訴訟。
民國95年12月高大成理事長、蔡振修顧問及理監事等拜訪臺中地檢署陳情因境外就醫與門前藥局案件會員被移送地檢署偵辦一事。
民國96年1月起全聯會決議不再承辦西醫基層總額支付制度,由健保局自行辦理。
民國96年3月經全聯會努力爭取,財政部發布「95年度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以點值計算方式報稅,為會員節省大量稅金支出,也讓醫師賦稅趨於公平合理。
民國96年3月衛生署統計室進行全國各醫療機構之「醫療機構專案調查」,函詢有關醫療服務成本及資產負債調查部分。
民國96年3月假本會會議室舉行「全民健康聯盟政黨」成立大會,由臨時主席高大成主持,會中並順利推選第一屆黨主席吳南河理事長。
民國96年3月「人工生殖法」公布實施,期能兼顧醫學發展及維護國民倫理健康。
民國96年3月衛生署採納全聯會建議,刪除健保特管辦法第72條關於「保險人應副知當地衛生主管機關」之規定。
民國96年5月台北市李明濱醫師當選全聯會第八屆理事長,本會高大成、林義龍分別當選常務理事、理事,黃建仁當選監事。
民國96年6月起中區實施西醫基層總額分科管理試辦計畫。
民國96年9月本會成立全國首創「醫療爭議會員互助金」,並設管理委員會,協助解決院所醫療糾紛。
民國96年10月全聯會榮獲95年度全國性社會及職業團體工作評鑑績優。
民國96年11月本會巫永德顧問榮獲全聯會醫師醫療奉獻獎殊榮。
民國96年11月本會假全國大飯店舉辦基層醫師與衛生署陳時中副署長暨健保局朱澤民總經理有約座談會。
民國97年1月5-6日本會承辦96年度全國醫師盃網球錦標賽。
民國97年1月19日全聯會假台大醫院國際會議中心舉辦刑事醫療糾紛學術研討會,爭取法界支持醫療紛爭「去刑責化」。
民國97年1月23日選舉第二十二屆各區會員代表。
民國97年3月全聯會台灣醫界雜誌開始辦理通訊繼續教育。
民國97年3月財政部發布96年度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修正重點為按中央健保局核定之點數,以每點0.78元核算其成本費用。
民國97年3月行政院環保署公告「限制水銀體溫計輸入及販賣」。
民國97年4月2日高大成醫師就任本會第二十二屆理事長,任期三年。常務理事藍忠亮、周思源、羅倫檭、李茂盛、李正淳、丁鴻志。理事陳厚全、陳文侯、沈瑞隆、蔡景星、林義龍、王博正、林恆立、葉元宏、黃建仁、周明智、黃仁杰、張淳堆、張繼森、簡伯毅。常務監事:陳萬得。監事陳正和、吳三源、江榮山、施英富、夏德椿、陳國光。
民國97年4月本會部分會員繼續委任建業法律事務所提起行政訴訟有關93、94年點值追扣爭議案。
民國97年5月12日四川汶川大地震災情慘重,台灣醫療界發揮人道關懷。
民國97年5月本會攝影社配合台灣醫學會假中國醫藥大學舉辦之春季學術演講會之「藝文活動—攝影展」活動。
民國97年6月參加由台北縣醫師公會承辦之全國醫師盃高爾夫球錦標賽,成績斐然榮獲團體組亞軍,個人組:冠軍馬寶健、殿軍陳忠義,長春組:季軍黃禎雄。
民國97年7月與全聯會共同假中國醫藥大學舉辦視訊學術討論會。
民國97年7月19日姊妹會日本沖繩縣醫師會於會長宮城信雄率領下一行21人來台訪問。
民國97年9月全聯會李明濱理事長偕同公會幹部晉見馬英九總統,就醫界面臨困境提出多項建言。
民國97年10月方志琳經理榮調健保局中區分局。
民國97年10月19-23日於高理事長率領下一行22人前往日本拜訪姊妹會兵庫縣醫師會,「從阪神大地震談緊急救災」的經驗分享讓此行獲益良多。
民國97年10月本會函請全聯會建議教育部、考試院、行政院衛生署現階段不宜開放採認中國大陸醫學系學歷。
民國97年11月本會推薦蔡長海董事長獲全聯會頒發97年度「台灣醫療典範獎」表揚。
民國97年12月14日日本姊妹會沖繩縣醫師會新會館落成典禮,高理事長大成夫婦親自出席祝賀。
民國98年1月起全聯會重新承辦西醫基層總額支付制度專審委任事宜。
民國98年1月私立醫療機構得依醫療法規定改以「法人附設醫療機構」形態設立。
民國98年度本會推行「濟貧方案」針對中低收入戶及貧困民眾免收掛號費。
民國98年4月H1N1新型流感列為第一類傳染病,且成立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
民國98年4月更新執業執照以因應醫師六年繼續教育學分規定。
民國98年6月衛生署公告修正傳染病分類,H1N1新型流感自第一類傳染病刪除,修正改為依第四類辦理。
民國98年7月「傳染病防治獎勵辦法」增列屈公病獎勵規定。
民國98年7月1日起職業團體適用勞動基準法規定。
民國98年7月起實施健保IC卡第二階段上傳作業規定。
民國98年7月1日起新設立醫療院所須依建築法規範檢討(用途登記、消防法等)。
民國98年7月衛生署發布「身心障礙者特別門診管理辦法」。
民國98年7月12日由臺中市防癌協會、衛生局與文化局共同主辦,本會協辦「健康防癌園遊會暨感恩音樂會」。
民國98年8月8日莫拉克颱風重創南台灣,本會配合政府政策全力投入救災行列。
民國98年8月H1N1新型流感抗病毒藥劑Tamiflu納入健保給付,費用不由健保總額支出。
民國98年9月本會成立「臺中市醫師公會弦樂社」
民國98年9月衛生署公告「門診醫療隱私維護規範」本會並設置申訴專線且印製海報張貼。
民國98年10月衛生署函示若醫事人員死亡,其生前所領證書(含專科證書)無須轉陳衛生署註銷。
民國98年10月份起本會年滿65歲生日會員均備阿水獅豬腳禮盒乙份送府以資祝賀。
民國98年11月本會推薦廖泉生董事長獲全聯會頒發民國98年度「台灣醫療典範獎」表揚。
民國98年11月衛生署函示病歷中文化分階段進行。
民國98年11月衛生署新增「加速推動醫療院所實施電子病歷計畫系統」子計畫。
民國98年11月行政院衛生署疾管局開始施打H1N1新型流感疫苗,分諾華(進口)及國光生技製造二種疫苗。
民國99年度總額成長率:醫院2.734%,西醫基層2.236%。
民國99年1月起健保實施TW-DRGs(健保住院診斷關聯群)。
民國99年因應組織改制,中央健保局全銜更改為「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
民國99年1月23日本會醫師吉他室內樂團假立達啟能訓練中心,參與由洪再添教授「愛的獻禮」師生音樂會的演出。
民國99年2月4日行政院衛生署訂定發布「醫療機構網際網路資訊管理辦法」。
民國99年行政院衛生署公告「財團法人藥害救濟基金會」為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委託辦理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相關業務之機構。
民國99年3月30日行政院衛生署公告「醫用氧氣(氣態)10公斤(含)以下鋼瓶」變更為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藥品。
民國99年4月6日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公告「申請審議著作權集體管理團體使用報酬須知」及「使用報酬審議申請書」。
民國99年健保局公告「健保局IC卡讀卡機控制軟體」3.0版更新修正,其中新增「寫入處方簽章」,自100年1月1日生效。
民國99年6月21日行政院衛生署公告「訂定醫療機構收取掛號費之參考範圍」,1.門診為新台幣0元至150元。2.急診為新台幣0元至300元。
民國99年8月31日行政院衛生署發布施行「醫療法人必要財產最低標準」之條文。
民國99年9月9日行政院衛生署公告新增「NDM-1腸道菌感染症」列為第四類傳染病。
民國99年9月起全聯會爭取調降健保VPN網路通信費價格由660元降至425元,西醫基層一年約省近3千萬支出。
民國99年10月3日桃園縣醫師公會假桃園縣大溪高爾夫球場,舉辦全國醫師盃高爾夫球錦標賽,本會榮獲團體組冠軍及個人組冠軍馬寶健醫師、季軍陳忠義醫師。代表隊為馬寶健、陳忠義、曾梓展、曾德祥、李元丕、陳自諒等醫師。
民國99年10月15-17日高大成理事長率領理監事與眷屬一行17人前往日本拜訪姊妹會沖繩縣醫師會。安排懇談會研討其籌建會館過程及目前營運現況。
民國99年11月本會推薦台中榮民總醫院雷永耀院長獲全聯會頒發99年度「台灣醫療典範獎」表揚。
民國99年12月25日台中縣市合併,胡志強為升格後首任臺中市市長,衛生局局長為黃美娜醫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