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專區-強化社區採檢院所與基層診所醫療合作服務,完善社區採檢網絡電子轉診機制,訂定「COVID-19(武漢肺炎)社區採檢網絡轉診注意事項」。
2020-04-09
「COVID-19(武漢肺炎)社區採檢網絡轉診注意事項」完整下載

為強化COVID-19(武漢肺炎)社區採檢院所與基層診所醫療合作服務,完善社區採檢網絡電子轉診機制,訂定「COVID-19(武漢肺炎)社區採檢網絡轉診注意事項」,請督導所轄醫療院所依循。

說明:
一、有關社區採檢網絡之建置,本中心業於109年3月12日以肺中指字第1093800184號函,請貴局完成指定社區採檢院所及重度收治醫院整備作業。
二、前開社區採檢網絡係為提供社區民眾有採檢需求時,優先至指定社區採檢院所就醫,擴大醫療服務量能,落實適當病人安置,若民眾至非指定社區採檢院所,且經醫師評估符合採檢對象時,則請醫療院所安排個案轉診至指定社區採檢院所就醫,並至電子轉診平台開立轉診單,以利民眾儘速完成採檢。
三、為利採檢作業及轉診流程順利執行,本中心訂有旨揭注意事項,提供就醫民眾及醫療院所等依循,請貴局依上開注意事項辦理民眾就醫及轉診,注意事項摘述如下:
(一)民眾前往非指定社區採檢院所就醫時,由該院所醫師開立符合採檢對象之轉診單,請就醫民眾持轉診單儘速至指定社區採檢院所採檢。
(二)院所醫師開立轉診單時,請務必確認就醫民眾之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聯絡地址(含鄉鎮市區),並建議當場撥打就醫民眾連絡電話,以確保電話正確性。
(三)為利醫療院所知悉就醫民眾係為符合採檢對象,惟尚未前往採檢,中央健康保險署自109年3月20日起,於「健保醫療資訊雲端查詢系統」之「特定地區旅遊及接觸史查詢作業」,新增「轉診採檢對象註記」提示文字,俾掌握TOCC等參考資訊。
四、為確保社區採檢對象能即時完成採檢,疾病管制署將於每日提供逾時未前往社區採檢院所完成採檢之名單予貴局,請儘速追蹤並回復。
五、旨揭注意事項及相關資料請至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簡稱武漢肺炎)>重要指引及教材項下自行下載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