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蘇主光 臺中市醫師公會理事
最近,針對「少子化」此一「國安問題」,各界紛紛提出一些解決方案的建議,包括前衛福部林奏延部長提出的「六歲以下兒童國家養」。前日報紙新聞說到:兒科醫學會黃璟隆理事長提出:「兒童就醫免部分負擔由三歲提高到六歲以下」的建議,以期減輕年輕父母的醫療負擔,看能否因此增加年輕夫妻生小孩的意願;也獲得衛福部的回應─會列入考慮。
此舉的確可減輕家庭的小孩看病之負擔,但是否如此就能鼓勵年輕夫妻生孩子?因為扶養小孩,不是只有疾病問題,更大宗的是「養」和「育」的花費! 此意見,似乎是近幾年兒科醫學會內部有些人的想法;這個方案或許會「鼓勵」病人多看病因而會增加「業績」,但身為同樣是兒科醫師的末學,期期以為不可!原因分述如下:
會變相鼓勵家長浮濫就醫
看病不用負擔,只需掛號費,花費跟一杯珍珠奶茶差不多,早上看了症狀還在晚上再看,這家看了覺得不行換家再看,醫療資源就如此被濫用了;看診的業績是增加了,但點值反而更要被拉低了!
會破壞分級醫療的規劃
因為免部分負擔,所以去大醫院看病跟去小診所看病,都一樣只需花掛號費;在民眾「拜大廟」的心理下,豈不更往大醫院跑!小診所反而看得到卻吃不到。而大醫院裡的大醫師卻要花更多的時間在一些輕症小病的病例上,失去了大醫院該有的角色─照顧急症重病暨教學與研究。
會窮於應付病家提出的診療要求
因為不會多花費,有的病家難免會為了「吃到飽」,而提出非醫師本意的診療要求,例如多做一些不必要的檢查,或者一些較高貴的藥物,又或者不用住院卻要求住院,可以出院卻要求更穩定再出院;此時請問有幾個醫師能永遠不假顏色,堅持原則!
這筆費用從何而來?
免部分負擔從三歲提高到六歲所增加的費用要從哪裡來?是總額外的其它預算編進來嗎?在今天的國家財政情形之下可能嗎!況且下年度一定併入醫療總額。還是由健保會協商增加而來嗎?如此不就會排擠到其它需要調整的醫療給付嗎!
失去部分負擔的立意有失公平
醫療費用有部分負擔,就是要符合「使用者付費」的精神,讓民眾能夠珍惜醫療資源,避免醫療浪費。另外免部分負擔的經費,給濫用的人享用,那對那些自我照顧良好,少用醫療資源的人,這樣公平嗎!
末學不揣疏漏,提出以上的淺見,謹供醫界大老多面向地考量,還望多多包涵。 最後,若真有一筆預算要用來減輕年輕父母的負擔,那建議作成「育兒津貼」的名目(就像「老人津貼」一樣),直接發給有生育小孩的父母手上,這樣較實際有用並且公平,不是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