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聯會轉知9.健保署函釋學校健檢初篩視力異常後續診療事宜
 
轉知有關學童經學校實施學生健康檢查初篩後之疑似視力異常個案之後續診療事宜,健康保險署函釋説明如下:
有關學童經學校實施學生健康檢查初篩後之疑似視力異常個案之後續診療事宜,中央健康保險署近日函釋略以:學生經派至學校之眼科醫師或接獲實施學生健康檢查後疑有眼科疾病時,至醫療院所之後續診療,依健保相關規定辦理,由該署特約院所依程序提供醫療服務並申報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