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衛生局轉知1.【提醒目前法規並未禁止COVID-19確診者進入診間】
轉知衛生局8月8日訊息:衛生局於113年7月19日接獲民眾陳情,指稱本市某診所張貼禁止確診者進入診間之告示,導致確診者在身體不適之情況下,仍需在炎熱天氣中等候。
根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於112年3月16日及5月17日發布之新聞稿,COVID-19輕症已不再屬於法定傳染病,進入醫療機構必須佩戴口罩之規定也自113年5月19日起停止適用,調整醫療照護機構為建議佩戴口罩場所。
另目前的法規並未禁止COVID-19確診者進入診間,請各醫師公會協助通知所屬會員知悉,以維護民眾之就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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