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衛生局轉知12.【COVID-19抗病毒藥劑韋如意凍晶乾燥注射劑仿單變更說明】
衛生局轉知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公費COVID-19抗病毒藥劑「韋如意凍晶乾燥注射劑100毫克/瓶(VEKLURY Lyophilized Powder for Injection 100 mg/Vial)」仿單變更說明如下:
衛生福利部業於本(113)年6月13日同意香港商吉立亞醫藥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申請上揭藥品適應症、用法用量及仿單變更。
前揭仿單核准變更項目如下:
(一)適應症:適用於治療「不須氧氣治療但惡化成重度COVID-19風險較高的成人與12歲以上且體重至少40公斤之兒童。」調整為「不須氧氣治療但惡化成重度COVID-19風險較高的成人與28天大以上且體重至少3公斤之兒童。」
(二)用法用量變更摘要如下:
1、對併有任何程度之腎功能不全的病人,包括接受透析治療的病人,都不建議調整VEKLURY的劑量,投予VEKLURY時,不須考慮透析治療的時間點。
2、對輕度、中度或重度肝功能不全(Child-Pugh A、B或C級)的病人,並不建議調整VEKLURY的劑量。
3、懷孕期間接受VEKLURY治療的病人,並不建議調整劑量。
(三)上揭變更後仿單可至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藥品仿單查詢平台」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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