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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轉知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13年「青少年親善照護機構認證作業說明」,請各醫療院所踴躍申請認證,本(113)年認證申請至113年8月15日止。 申請相關資料可至國健署網站(https://pse.is/3aprce,首頁/健康主題/全人健康/青少年健康/青少年親善照護機構/主題文章)下載。倘對認證作業有相關疑義,請逕洽前揭學會聯絡人章惠安小姐(電話:02-23916470分機1803,電子郵件:teens.77380025@gmail.com)。 ※全聯會轉知「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業經衛生福利部於113年6月25日以衛部保字第1131260358號令修正發布,自113年7月1日生效,說明如下: 本次主要依據本年度醫院總額決定事項,醫院部門新增兒科及新生兒科加護病房之住院診察費、病房費及護理費加成規定及調升新生兒中重度住院診察費,另新增預立醫療照護諮商費二項及增修特定診療項目六項;牙醫部門配合專款計畫增修支付標準;及例行性更新全民健康保險住院診斷關聯群(Tw-DRGs)權重表(附表7.3)等。 ※全聯會轉知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公告「傳染病檢體採檢項目與時間及送驗方式一覽表」(請上網查詢),本次修正內容為修訂「新型A型流感」採檢項目、「淋病」採檢項目及送驗方式。 ※全聯會/臺中市政府轉知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出版「疫起走過:COVID-19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大流行工作紀實」,電子檔已公布於該署網站(路徑:疾管署全球資訊網應用專區>出版品>圖書>疫起走過:COVID-19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大流行工作紀實;網址 : https://www.cdc.gov.tw/InfectionReport/Info/SVtdjRgESOT_EwbAhjIJ4g?infoId=Cd4Vwu_Lsf86f4K5aD3srg)。 ※全聯會轉知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公告新增「全民健康保險推動使用生物相似藥之鼓勵試辦計畫」,並自113年7月1日實施,上揭內容業已刊登該會網站(路徑:全聯會首頁>公告事項)。 ※全聯會轉知「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第二十二條、第二十八條,業經衛生福利部於113年6月20日修正發布【全民健康保險醫療辦法第二十二條、第二十八條】。 ※全聯會轉知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公告之「113年全民健康保險家庭醫師整合性照護計畫修訂事項問答集」業已公告於健保署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s://www.nhi.gov.tw/ch/cp-5380-3e6ca-2888-1.html,路徑:健保署全球資訊網/健保服務/健保醫療計畫/家庭醫師整合性照護計畫/醫療院所專區/Q&A)。 ※全聯會轉知衛生福利部公告修正「二年期醫師畢業後一般醫學訓練計畫」,業經衛福部113年6月21日以衛部醫字第1131664923號公告修正,請逕至衛福部網站-本部最新消息之公告訊息(https://www.mohw.gov.tw)或衛福部醫師畢業後一般醫學訓練計畫線上系統 (https://pec.mohw.gov.tw/Security/Login_pgy.aspx)下載參考。 ※衛生局轉知立法院咨請總統公布制定再生醫療法業奉總統113年6月19日公布,本制定案刊載於總統府公報第7727號(另見https://www.president.gov.tw總統府網站公報系統) ※衛生局轉知行政院於113年6月25日以院臺衛字第1130007092號公告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並自即日生效,修正「管制藥品分級及品項」部分分級及品項如下: (1)新增3-側氧基-2-苯基丁醯胺 (3-Oxo-2-phenylbutanamide、 α-Phenylacetoacetamide、APAA)為第四級管制藥品原料藥。 (2)新增N-甲基假麻黃(N-Methylpseudoephedrine)為第四級管制藥品原料藥。 (3)新增3-(1,3-苯并二噁茂-5-基)-2-甲基氧環丙烷-2-羧酸 (MDP2P methyl glycidic acid、PMK glycidic acid、3,4-MDP-2-P methyl glycidic acid)為第四級管制藥品原料藥。 ※全聯會轉知衛生福利部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認證證明文件效期更新之繼續教育證明文件審認作業注意事項,相關訊息刊登全聯會網站。 ※全聯會「醫師倫理規範」經該會於113年6月26日函呈報衛生福利部備查。業已刊登於該會網站,請自行下載參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