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聯會轉知7.【公告修正兒童重要疾病轉介確診費用申報作業】
轉知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函知,公告修正「兒童重要疾病轉介確診費用申報作業」,說明如下:
為提升疑似發展遲緩兒童發現率,國民健康署業於113年6月7日以國健婦字第1130461720號公告「兒童發展篩檢服務方案」,自113年7月1日起,醫師經由兒童發展篩檢發現發展異常兒童並進行轉介,每案每次給予轉介獎勵費新臺幣250元,爰刪除「兒童發展篩檢重要疾病轉介確診費用申報作業」中疑似發展遲緩兒童轉介確診費。
上揭修正申報作業於113年7月1日起生效,如於113年6月30日(含)前由執行兒童預防保健服務時發現疑似發展遲緩兒童並轉介者,在113年12月31日(含)前確診仍可申請此項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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