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8 學術演講
督導考核表請於期限內繳回並請張貼感染管制相關海報
法律顧問聘書請張貼
5月15日起至健保VPN下載更新之「扣繳憑單」及「分列項目表」
請密切注意全聯會網站提供111年執行業務所得申報說明與試算範例
醫療廢棄物廠商續約事宜
6/19-7/21 行政院主計總處服務業營運及投資概況調查
請協助以跑馬燈或海報宣導「不亂丟煙蒂,共創好環境」
調查院所購買藥品價格是否有超過健保支付價格
【COVID-19專區】1.因應COVID-19慢性病人無法返臺親自就醫/持慢連箋調劑領藥作業流程修訂實施期間至112年12月31日(含)止
【COVID-19專區】2.COVID-19改列第4類傳染病
【COVID-19專區】3.放寬戴口罩規定/特定地區旅遊及接觸史查詢作業等TOCC提示功能同步退場
【COVID-19專區】4.「新冠肺炎染疫康復者指引」自112年4月28日停止適用
【COVID-19專區】5.「執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醫療機構獎勵金申請作業須知」自112年5月1日停止適用
【COVID-19專區】6.5月1日起終止辦理「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安心接種COVID-19公費疫苗專案」
【COVID-19專區】7.「COVID-19疫苗接種計畫大規模接種規劃及獎勵措施」回歸常態模式由合約院所收取掛號費方式提供接種
【COVID-19專區】8.COVID-19抗原快篩檢驗費用/申請規定/抗體檢驗指引等停止適用
【COVID-19專區】9.修訂「COVID-19確診個案居家照護遠距醫療費用Q&A
【COVID-19專區】10.新修訂「智慧防疫物資管理資訊系統COVID-19口服抗病毒藥物相關功能操作說明」
【COVID-19專區】11.調整「公費COVID-19治療用口服抗病毒藥物領用方案」及相關措施
【COVID-19專區】12.調整COVID-19隔離治療相關費用支付對象
【COVID-19專區】13.調整醫療機構COVID-19醫療照護措施及感染管制指引
5/25、5/26衛福部醫事管理系統及報備支援系統教育訓練
5/27全聯會視訊~醫療安全暨品質研討系列
6/10全聯會視訊~醫療安全暨品質研討系列
5/20~6/17(六場次)病歷暨資訊管理系列專業課程
6/2~8/25(12場次)112年精準醫療人才培訓與大數據品質研究系列課程
6/20 112年度第二季器官捐贈移植臨床實務研討會
8/12、8/13乙類(社區安寧照護)課程
2023年安寧緩和醫療教育訓練營/相關影音課程
診所違規態樣,各院所注意以免受罰
學術演講
福壽綿綿
新婚誌慶
桌球賽成績揭曉
二日遊圓滿結束
市政府/衛生局轉知1.【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事服務機構提供保險對象視訊診療作業須知】
市政府/衛生局轉知2.【調整健保給付通訊診療之適用照護對象及實施期限】
市政府/衛生局轉知3.【修訂「猴痘防治工作手冊」及「猴痘個案及接觸者處置」流程】
市政府/衛生局轉知4.【NIIS系統調整帶狀疱疹疫苗代碼】
市政府/衛生局轉知5.【疾管署即日起重新受理「不明原因/重症肺炎/腦炎/死亡」等疾病項目之檢驗業務】
市政府/衛生局轉知6.【加強詢問TOCC疑似登革熱個案使用NS1快篩試劑檢驗並主動通報】
市政府/衛生局轉知7.【112年全國器官捐贈宣導月】
市政府/衛生局轉知8.【油症健康照護對象教育海報及油症患者就醫注意事】
市政府/衛生局轉知9.【處方用藥可以三同藥品替代】
市政府/衛生局轉知10.【請踴躍參加112年高齡友善服務診所自我評核作業說明】
市政府/衛生局轉知11.【請踴躍加入骨質疏鬆友善機構】
全聯會轉知1.【居整計畫診所有意願申請為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之到宅專業評估醫療機構請告知】
全聯會轉知2.【公告修正「傳染病分類及第四類與第五類傳染病之防治措施」】
全聯會轉知3.【公告修正「傳染病檢體採檢項目與時間及送驗方式一覽表」】
用藥相關規定
上網下載查詢
4月28日理監事聯席會
西醫基層總額管理方案2023年4月分科管理事項
 
市政府/衛生局轉知3.【修訂「猴痘防治工作手冊」及「猴痘個案及接觸者處置」流程】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修訂之「猴痘防治工作手冊」及「猴痘個案及接觸者處置」流程,說明如下:
疾管署因應本土猴痘疫情,為兼顧醫療量能、民眾權益及社區防疫安全,加以猴痘初期症狀表現較不典型,不易與其他傳染病區分,為鼓勵疑似即通報採檢避免延遲診斷,針對疑似個案之處置進行調整;同時經參考猴痘傳播力與侵襲率等相關國際文獻證據,及先進國家對於猴痘確診個案之隔離政策與處置措施,又考量猴痘傳播具侷限性,須長時間密切接觸或親密接觸有較高傳播風險,本波疫情亦以性接觸傳播為主,國內個案之高風險接觸者監測迄今,未有發生感染情形,一般日常生活、工作接觸等感染風險低,爰調整個案處置相關流程,旨揭文件修改重點如下:
(一)疑似或確診個案依據其疾病狀況是否有重症或具重症風險因子,以及家中條件等因素綜合評估,若個案醫療上無住院治療照護之需要,且家中條件適合(可1人1室),可返家自主管理。
(二)疑似個案經綜合評估無需立即收治住院,於依法通報並採檢及通知本局後,得予以先行返家等待檢驗結果,同時衛教與提供「疑似猴痘個案衛教事項」並自主健康管理制檢驗結果陰性排除為止。
(三)疑似個案出院返家後,如檢驗結果為陽性確診,由個案居住地縣市衛生單位聯繫通知個案陽性結果,並再次確認返家確診個案有無相關就醫需求,並依個案狀況進行後續住院或居家自主健康管理;另檢驗結果為陰性個案,亦由個案居住地衛生單位連繫通知個案陰性檢驗結果及衛教。
(四)確診個案經綜合評估無住院收治需求者,可返家進行二階段「自主健康管理」,由衛生單位提供個案「猴痘個案居家自主健康管理事項」,依其自主健康管理階段提供不同衛教與建議,及追蹤關懷等事宜。後續個案如符合結束各階段自主健康管理條件,由衛生單位協助安排個案就醫進行評估,並貴院醫師依「Mpox個案自主健康管理階段評估表」協助完成個案自主健康管理階段評估,以作為結束二階段自主健康管理之依據。
(五)另因應確診個案之處置標準調整,將原提供高風險接觸者之「猴痘接觸者自主健康監測通知書」修改為「猴痘高風險接觸者自主健康監測事項」。
請加強宣導所屬工作人員,於診療病人時若發現符合「猴痘」通報定義,如:皮膚病灶(如皮疹、斑疹、斑丘疹、水泡、膿疱等),及病人出現有發燒(≥38°C)、畏寒/寒顫、出汗、頭痛、肌肉痛、背痛、淋巴腺腫大(如耳周、腋窩、頸部或腹股溝等處)等症狀,臨床醫師無法以其他已知病因解釋,請於24小時內至「傳染病通報系統(NIDRS)」進行通報,並採集檢體(如:水疱液、膿疱內容物或瘡痂及咽喉擦拭液等)送驗。
上揭修訂猴痘防治工作手冊,請至疾管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cdc.gov.tw)/猴痘(Mpox)專區/重要指引及教材項下下載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