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診所違規態樣,各院所注意以免受罰
全聯會函知鑒於特約醫事服務機構申報異常費用不僅遭致扣款等違約處分,亦連帶扣減西醫基層全體總額,影響總額成長率,爰每週檢送西醫基層院所違規態樣供參,並請西醫基層醫療服務審查執行會各分會加強宣導,瞭解健保署查核現況與介入輔導,以落實醫界內部聯繫方式與溝通為禱。
茲就中區部分節錄供參,並請各院所注意以免受罰:
◎摘要節錄
違規事證 |
1.藥師於就學期間租牌,並未實際到診所執行調劑業務,卻偽以其名義虛報藥事費用,情節重大。
2.未經醫師診斷逕行提供醫事服務。 |
違 反相關法令 |
1.特管辦法第40條第1項第2款規定,以不正當行為或以虛偽之證明、報告或陳述,申報醫療費用,情節重大,保險人予以終止特約一年。
2.特管辦法第37條第1項第2款規定,未經醫師診斷逕行提供醫事服務,以保險人公告各該分區總額最近一季確認之平均點值計算,扣減其申報之相關醫療費用之十倍金額。 |
處分 |
1.自112年7月1日起終止特約。
2.不給付醫療費用41,635元、扣減醫療費用之10倍金額暨416,350元。 |
另全聯會轉知為確保健保資源合理運用,保障良善醫事服務機構正當申報之醫療費用總額給付點值,健保署每季亦將宣導案例置於VPN健保資訊網服務系統,供院所參考並請會員正確申報健保費用。
茲就本次宣導案例如下:
(1)刷健保卡送藥品醫師及藥師合謀詐逾千萬遭緩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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