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VID-19專區】9.修訂「COVID-19確診個案居家照護遠距醫療費用Q&A
轉知全聯會4月18日/5月2日函文: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檢送修訂之「COVID-19確診個案居家照護遠距醫療費用常見問與答」,函文重點略以:本次問與答修訂,於Q7增列醫事服務機構倘因不可歸責於機構之事由致未於規定期限內完成申報,申請補申報逾期未申報案件費用時,除應說明原因外,另應檢附機構補申報案件明細(含身份證字號、就醫日期、醫令代碼、醫令點數等內容,另以電子檔加密寄送)及切結書等文件,以作為主管機關核定費用依據。
相關修訂文件業置於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COVID-19防疫專區及最新資訊/重要指引及教材/COVID-19 個案隔離治療費用支付原則(https://gov.tw/Gih)項下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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