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轉知10.【修訂醫療機構因應猴痘感染管制措施指引】
轉知衛生局3月30日函文: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修訂「醫療機構因應猴痘感染管制措施指引」,說明如下:
為協助醫療院所因應猴痘疫情,降低院所內傳播風險,疾管署於111年6月29日訂有旨揭指引,提供醫療機構於照護疑似或確診猴痘病人時,醫療照護工作人員個人防護裝備建議,依其院所特性與實務需求參考內化應用。
因應猴痘防治措施調整且考量臨床照護多元性,疾管署參考國際間及國內臨床實務需求,調整照護疑似或確診猴痘病人之工作人員個人防護裝備建議如下:
(一)取消醫療照護工作人員照護疑似或確診猴痘病人時,全面佩戴N95或相當等級(含)以上口罩(下稱N95口罩)之建議,調整為視其執行之醫療照護處置項目佩戴醫用/外科口罩或N95口罩;針對收治病室內照護有併發症之中重症感染者,建議優先佩戴N95口罩。
(二)視其執行之醫療照護處置項目選擇適當的個人防護裝備,並得依病人狀況及所需執行的業務調整個人防護裝備。
1、未直接接觸病人之行為,如:詢問相關主訴及TOCC等,建議佩戴醫用/外科口罩。
2、一般性接觸病人之醫療照護行為,如:量體溫、血壓、照X光、病人轉送等,建議佩戴醫用/外科口罩或N95口罩、手套、一般隔離衣。
3、執行接觸病人血液/體液/排泄物等風險之醫療照護行為,建議佩戴醫用/外科口罩或N95口罩、手套、防水隔離衣;視需要佩戴護目裝備。
上揭修訂指引及「醫療機構因應猴痘感染管制措施教育訓練簡報」,請至疾管署全球資訊網>傳染病與防疫專題>傳染病介紹>第二類傳染病>猴痘>重要指引及教材項下下載。
請本市醫師公會及診所協會惠予轉知所屬,配合落實於照護疑似/感染猴痘病人時採取適當的防護措施與個人防護裝備,以保護病人及工作人員安全。
另全聯會4月11日函文轉知: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函知因應本土猴痘(下稱Mpox)疫情
及其西非株第二分支傳播有其侷限性,為提升醫療相關人員防治知能,請多加利用該署Mpox專區資源,協助推廣衛教,相關訊息亦刊登全聯會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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