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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治療師法修法 可能造成立法紊亂
文 / 林煥洲  臺中市醫師公會理事
林煥洲復健科診所
台灣復健醫學會常務理事
健保法規委員主委

近日物理治療師學會及多位立委訴求修改相關法令,欲將非醫療行為之「健康促進、延緩失能、運動防護、特殊教育」等納入醫療法,也就是聲稱為符合老年化社會及長照需求,也就是修改物理治療師法第12條,使治療師在執行以上業務時得不需醫師醫囑,可以直接執行。然而修法之草案中並未明載上述非醫療行為之界定,逕自判斷某些狀況為非醫療行為,缺乏判斷之基礎,逕行介入「健康促進、延緩失能」,即使治療師認為為非醫療行為,仍具相當程度之風險。

「健康促進」與「治療」界線難以劃清
把非醫療行為納入「醫療法」將可能造成立法的紊亂。何況非醫療行為本來就不須醫囑。護理師法、營養師法裡面也沒有健康促進項目,但是護理師對於病人的衛教及營養師對於病人的營養配方這也都是在從事健康促進。再則如太極拳教練、皮拉提斯、健身教練也都可以健康促進及延緩、預防失能,原本就無違法疑慮,一旦立法載明這些情況下不需醫囑執行,而且僅能有物理治療師自行判斷與「傷病診治無關」,反倒使上述人員有違法之虞。且容易把「評估」與「診斷」混淆,「健康促進」與「治療」之界線難以劃清,如此發生民眾因未有任何醫師診斷,醫囑而接受物理治療師以健康促進為由造成傷害,恐訴及民事及刑事糾紛的深淵。
筆者從事復健醫療已有三十三年,對於每一位踏入診所,病人都是從病史及雲端病歷加入理學檢查或加上現有的超音波檢查,都是秉持著嚴謹的診斷及評估再給病患治療,治療結束要在掛號門診評估療效,如果未有理想成效,則會思索再轉診到醫院做進一步的檢查及評估,以保障病患求診去痛的權益。

醫師第一線把關給民眾最好保障
行醫多年深知醫療其實是充滿了未知與不確定性,醫療也是團隊精神的展現,醫師檢查患者,做評估,下診斷,開照會單及給醫囑都是依據實證醫學及行醫經驗及不斷的進修醫學新知方可解決病患的病痛,醫學的進步除了是傳承,更需要不斷的評估及修正,醫師的養成教育以十二年起跳,從醫學生六年,PGY兩年,專科醫師至少四年,另如外科次專科更長至十五年,在這其中漫長養成過程才能有能獨當一面的能力,對於生命的嚴謹面對態度,是作為第一線醫師把關的守門員方能對民眾的健康做最好的保障。
這是台灣醫療水準能在世界評比名列前茅的重要原因。在執業的過程與治療師的權責當是醫師負責診斷及開立復健處方包括藥物、注射及物理治療及職能治療及語言治療,在治療過程如遇病患有不適情況或有治療師質疑治療成效,就修改治療模式或病況變化就轉診醫院或專科醫師尋求第二意見,在這樣的制度下給治療師一個安心的執業環境並給病人一個高品質的治療水平。

應恪遵各該專屬領域之醫療準則
以復健科專科醫師與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三者於規範上之差異於高度專業化與複雜化之現代醫療組織中,醫療行為係始於醫師診斷,進而分工開展一連串、整體性之診療行為。
醫療是一種「動態的醫療過程」,在不同進程中,參與執行醫療業務之醫事人員,當應依其醫療組織內明確劃分之權責,各自於其應執行之醫療行為業務內,恪遵各該專屬領域之醫療準則及業務區域,不得逾越。在組織體系內之醫療行為,你由醫療團隊以醫療目的(以醫療預防及矯正為目的)所為之一連串,整體性之診療行為(如診察、診斷、處方、用藥、處置、施術),惟醫療行為因其具高度專業及危險性,直接影響病人之身體健康或生命,若非具有專門知識與經驗之醫師親自實施,難以期待可能產生的危害得以控制在可容忍的限度內。
故依醫師法第28條之規定,禁止不具有醫師資格者實施醫療行為。是屬醫療核心行為之診斷、處方、手術、病歷記載、施行麻醉等行為,因需高度專門知識與經驗使得為之,自需僅得由醫師親自執行。(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字第5709號刑事判決參照)


現行物理治療均屬復健「醫療」
物理治療師執行醫療業務,應依醫師開具之診斷、照會或醫囑為之。(物理治療師第12條第2項、職能治療師第12條第2項等參照)
依立法者願意,現行物理治療師及職能治療師之業務範圍,均屬復健「醫療」,故需經醫師診斷之規定,有其正當性與必要性,84年2月3日制定物理治療師法及86年5月21日制定職能治療師法時,立法理由均認為物理治療、職能治療乃復健醫療之一種方式,包括物理治療之評估及測試、職能治療評估、治療目標及內容之擬定、副木及功能性輔具之設計、製作使用及訓練及指導,均應由醫師依病人病情需要診斷及處方,如需施行物理或職能治療再交由以上治療人員為之,此即是藉由醫師的診斷、照會或醫囑,對照後續復健醫療為必要把關,維護民眾健康安全。

與醫師共同合作建立醫療照護網
主觀上不具「醫療目的」意圖,應以函釋認定行為並非醫行為,無須修法。非以治療或矯正人體疾病、傷害、殘缺為目的之行為類型,依衛福部及司法實務見,本即非醫療行為,更非現行物理、職能治療師所定業務範圍,自然無須依醫師開具之診斷、照會或醫囑。
物理治療師強調未來超高齡社會健康促進,預防失智、延緩失能他們扮演重要角色,得確這個論點是正確的,但是高齡人口存在多種慢性病及潛在的危險致死因素,如骨質疏鬆、心血管疾病及惡性腫瘤等,如無醫師的把關,診斷、照會及醫囑將會獨自面對,因未嚴謹的診視造成病患傷病及重大傷害,將面臨民眾的求償及訴訟,增添無謂的執業壓力,與醫師共同合作,才能建立一個完備醫療照護網。


BOX
復健是一種「動態的醫療過程」,
結合復健專科醫師、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三者,
才能建立完備醫療照護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