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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聯會函轉財政部發佈「稽徵機關核算109年度執行業務者收入標準」及「109年度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即財政部110年2月1日台財稅字第10904650721號公告,已放置公會網站)說明如下:。
自COVID-19疫情發生以來,醫療院所在第一線積極配合政府防疫,守護全民的健康安全,因此增加許多防疫成本,為體恤醫療院所防疫之辛勞及減輕醫療院所因疫情收入減少及防疫成本增加之負擔,在本會邱理事長泰源帶領幹部及各縣市醫師公會的齊心努力下,爭取提高109年度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在朝野立委的肯定及支持下,現獲財政部採納公告「109年度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
依據財政部110年2月1日台財稅字第10904650721號公告辦理,有關109年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中,西醫師109年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費用率,附註二(略以)「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影響,執行業務者適用之費用標準依下列規定調整(計算後之費用率以四捨五入取至小數點後第二位):(一)…第十點(西醫師)…適用之費用率,得按該費用率之百分之一百十二點五計算(例如:西醫師全民健康保險收入之費用標準由每點零點八元提高為零點九元…」。
另財政部110年3月2日函復同意「西醫基層診所之109年上半年點值暫結費用」〔即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事服務機構申請醫療費用分列項目表備註所列「109年第1、2季點值結算差額」之補付(或追扣)金額〕,列入109年綜合所得稅稅基計算。
註:
(1)109年度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及試算範例俟全聯會函轉後,將置於本會網站,屆時請會員上網參考。
(2)會員上健保署VPN下載「分列項目參考表」後(預計四月中旬),比照「分列項目參考表」備註填入相關數字。
109年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
109年執行業務者收入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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