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衛生局轉知本市「109年1至6月醫療院所申報登革熱NS1抗原快速診斷試劑(下稱NS1快篩試劑)健保費用通報登革熱案件統計表」,請各會員如發現疑似登革熱病人,除使用NS1快篩試劑檢驗,仍應進行通報作業,說明如下:
為縮短登革熱病例隱藏期,提升病例偵測效能,疾病管制署自104年9月起委託中央健康保險署代辦NS1快篩試劑之費用申報及核付作業,具健保身分且符合(一)登革熱病例定義;(二)發病7日內;(三)潛伏期有國內、外登革熱流行地區活動史,或住家、活動範圍附近有登革熱陽性病例之病患的全部條件,皆為實施對象。
查健保署提供本(109)年1至6月全國醫療院所申報NS1快篩試劑費用清單資料,共計1,215筆,經與疾病管制署傳染病個案通報系統資料進行比對,其中僅有685筆通報登革熱,通報率僅佔健保申報案件之56%,依據國際文獻探討,NS1快篩試劑特異性高,敏感度卻相對較低,且隨著病人發病日數增加,敏感度亦逐漸降低,鑒於上述使用限制,如無登革熱大流行發生,登革熱病例之研判,主要係以實驗室檢驗方法綜合研判檢驗結果。
各院所109年1至6月有申報NS1健保費用且無通報登革熱案件,爰請如發現疑似登革熱病人,即使NS1快篩試劑檢驗結果陰性,仍應進行通報作業,以利實驗室進行後續檢驗,避免因檢驗偽陰性或已過NS1抗原可偵測時效,造成衛生單位錯失及早防治時機。
各院所加入NS1快篩試劑合約院所,以強化社區登革熱病例偵測效能,提高通報警覺,以減少社區疫情擴散之風險。
衛生局自108年起持續辦理本市公費NS1快篩試劑醫療院所佈點,如有意願加入本市NS1快篩試劑院所,請填寫簽署「臺中市登革熱快篩試劑醫療院所申請表」後免備文送交衛生局申請。
有關登革熱最新疫情與衛教資訊,請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cdc.gov.tw)查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