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先確認申請項目,並直接點選連結(下載表單填寫): (備註)執業醫師=服務醫師 開業醫師=負責醫師 辦理開業相關事項,惠請於16:00前至公會辦理,感謝配合!
原身分
變更項目
入會 (遷入原臺中市)
執業醫師 【入會服務】
變更為歇業醫師(保留會籍) 【辦理歇業】
變更為執業醫師【服務變更服務】
變更為開業醫師【服務變更開業】 請於16:00前至公會辦理
【變更執業科別】
開業醫師 【入會開業】
請於16:00前 至公會辦理
變更為執業醫師【開業變更服務】
變更為開業醫師【開業變更開業】 【院所地址變更】 請於16:00前至公會辦理
【增減使用樓層或面積】
【診所變更名稱】
【變更診療科別】
【門牌整編】
退會(遷離原臺中市)
【開業醫師退會】
【服務醫師退會】
歇業醫師(保留會籍)
變更為執業醫師【歇業變更服務】
變更為開業醫師【歇業變更開業】 請於16:00前至公會辦理
其他:【有效期限到期換發執業執照】請直接前往臺中市政府衛生局窗口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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