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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服務- 團體保險 |
| 臺中市醫師公會服務項目介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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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醫師公會團體保險(國泰人壽101.01.01起):
保險金理賠種類:
年齡 |
69歲(含)以下 |
70~79歲 |
80~99歲 |
理賠額度 |
身故定期險50萬 |
身故意外險100萬 |
身故意外險50萬 |
殘廢(2~11級)
2.5~45萬 |
重大燒燙傷20萬 |
重大燒燙傷10萬 |
受益人順位限制如下
1.配偶 2.全部子女 3.父母 4.祖父母 5.孫子女 6.兄弟姊妹
◎保險申請流程
(1)給付方式1.匯款方式(請附上存摺封面影本)2.支票
(2)申請日期至給付日期,大約1個月作業時間
保險理賠均以發生日起2年內申請
公會寄發相關文件至受益人→備齊相關文件至公會辦理→公會寄發理賠資料至保險公司→保險公司審核受理,給付理賠金額(匯款或支票簽收)→保險公司寄發理賠證明單至公會→公會寄發理賠證明單至受益人。
◎申請給付需備文件
| 發生事故種類 |
需備文件 |
A.疾病身故 |
(1)保險金申請書
(2)身故者死亡證明書(正本)
(3)身故者除戶戶籍謄本(正本)
(4)受益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 |
B.意外身故 |
(1)保險金申請書
(2)相驗屍體證明書或身故診斷書(正本)
但必要時,保險公司得要求提供意外傷害事故證明文件。
(3)身故者除戶戶籍謄本(正本)
(4)受益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 |
C.疾病或意外殘廢 |
(1)保險金申請書
(2)殘廢診斷書(正本)
(3)受益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 |
D.燒湯傷 |
(1)保險金申請書
(2)診斷證明書(正本) |
全聯會團體保險(富邦人壽): 97/07/01起新制
保險金給付方式:1.支票(全聯會→地方公會→電話通知受益人簽收)或2.匯款(請附存摺封面影本)請擇一
年齡 |
80歲以下 |
80歲(含)以上 |
理賠
額度 |
壽險35萬 |
壽險30萬 |
意外身故
另加傷害險5萬 |
注意:受益人順位限制及準備資料如下表
| 受益人順位 |
應準備之證件資料 |
1.配偶 |
1、富邦人壽理賠申請書。
2、身故者死亡證明書(正本)。
3、身故者除戶戶籍謄本(正本)。
4、受益人目前最新之戶籍謄本(正本)。 |
2.子女
(全部子女) |
1、富邦人壽理賠申請書。
2、身故者死亡證明書。
3、身故者除戶戶籍謄本(正本)。
4、子女全戶戶籍謄本(正本)。
5、子女目前最新之個別戶籍謄本(正本)。
6、若為未成年子女須檢附監護人之戶籍謄本(正本)。
7、前順位受益人(配偶)之除戶戶籍謄本(正本)。
8、若有子女逝世者,請一併附上該子女的除戶戶籍謄本(正本)。
9、繼承人授權聲明書(務必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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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父母 |
1、富邦人壽理賠申請書。
2、身故者死亡證明書(正本)。
3、身故者除戶戶籍謄本(正本)。
4、受益人目前最新之戶籍謄本(正本)。
5、前面順位受益人之除戶戶籍謄本(正本);若不存在則免附。例如:本人未婚則第一順位為父母。 |
4.祖父母 |
1、富邦人壽理賠申請書。
2、身故者死亡證明書(正本)。
3、身故者除戶戶籍謄本(正本)。
4、受益人目前最新之戶籍謄本(正本)。
5、前面順位受益人之除戶戶籍謄本(正本)。 |
5.孫子女
(全部孫子女) |
1、富邦人壽理賠申請書。
2、身故者死亡證明書(正本)。
3、身故者除戶戶籍謄本(正本)。
4、受益人目前最新之戶籍謄本(正本)。
5、前面順位受益人之除戶戶籍謄本(正本)。
6、繼承人授權聲明書(務必簽名)。 |
6.兄弟姊妹
(全部兄弟姊妹) |
1、富邦人壽理賠申請書。
2、身故者死亡證明書(正本)。
3、身故者除戶戶籍謄本(正本)。
4、受益人目前最新之戶籍謄本(正本)。
5、前面順位受益人之除戶戶籍謄本(正本)。
6、繼承人授權聲明書(務必簽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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